当前位置:热点 > >正文

违反水土保持管理规定!海南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10万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7月11日,记者了解到,因违反水土保持管理规定,近期,海南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10万元。

据介绍,海南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海南联递投资有限公司、海南鸿图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出资成立,在三亚建设的“南新凤凰住宅区A区(富春山居)二期项目16-24#”未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擅自开工建设,项目位于南新农场十一队,占地面积21333.44平方米。

据悉,6月20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

标签:

推荐阅读